部分項目可免環評備案,廣東七大舉措助推海洋牧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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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優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促進海洋牧場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印發。
《通知》提出,建立環評管理“綠色通道”、試行豁免部分項目環評手續等7項支持政策措施,助推廣東省海洋牧場建設。
01 七大支持政策
一是加強規劃源頭引導。積極配合現代化海洋牧場發展相關規劃編制工作,指導相關部門按要求開展規劃環評,根據資源環境承載力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推動綠色發展。
二是建立環評管理“綠色通道”。將現代化海洋牧場項目環評納入“綠色通道”,制定環評審批服務單,建立審批服務臺賬,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指導。
三是推行環評管理優化模式。連片聚集海洋牧場可作為整體、確定一個責任主體組織開展環評,統一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態環保要求,片區內單個項目可不再重復開展環評。
四是下移環評審批工作重心。地級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優化調整分工,可由縣(區)生態環境部門具體承擔現代化海洋牧場環評審批、審核工作。
五是試行豁免部分項目環評手續。不涉及環境敏感區及圍海養殖的用海面積300畝以下的現代化海洋牧場等部分項目試行免于辦理環評備案手續。
六是簡化環評編制內容。在海洋牧場產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其環評可簡化環境現狀調查評價、環境影響預測等內容。深、遠海現代化海洋牧場項目可只進行一次環境現狀調查。
七是加強生態環境跟蹤監測。對現代化海洋牧場發展重點區域加強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及時掌握海域生態環境變化情況,為海洋牧場發展決策和管理提供支撐。
02 全面簡化海域審批使用流程
今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大力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和深遠海養殖。在建設海洋強省的道路上,廣東正經略海洋,進軍深藍,為廣東高質量發展貢獻海洋力量。
為了給海洋牧場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海洋局全面簡化海域審批使用流程,推動海域使用證和養殖許可證“兩證”同時受理、同步核發,統一開展區域整體海域使用論證等用海前期工作,推進島海聯動、岸海聯動,為海洋牧場發展提供足夠資源的要素保障。
素材來源丨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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