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發布
近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交通運輸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對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按船舶類型、船齡和新建船舶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政策。
《細則》實施期限為2024年8月2日至2028年12月31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籍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按文件規定的標準給予資金補貼。
《細則》明確船舶拆解補貼范圍為:
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老舊營運船舶,其中沿海貨運船舶船齡在20年(不含)以上30年(含)以下,客運船舶船齡在15年(不含)以上25年(含)以下;
內河貨運船舶船齡在15年(不含)以上30年(含)以下,客運船舶船齡在10年(不含)以上25年(含)以下。
拆解船舶的船齡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船舶所有權注銷登記證書》簽發之日的年限(據實計算,不取整);船舶為機動船,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船舶所有權登記、船舶營運證書或證明材料;細則實施期間拆解完畢,并辦理完成船舶所有權注銷手續。
船舶拆解符合以上條件的,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請補貼資金。《細則》還明確了新建燃油動力(含生物柴油動力)船舶、 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的補貼范圍和標準。
《細則》明確了補貼申報流程:
申請老舊營運船舶報廢補貼資金的船舶所有人,應當在細則實施期間,向拆解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
申請新建船舶補貼資金的船舶所有人,應當在細則實施期間,向新建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
沿海船舶經營人注冊地在北京等,與船籍港所在地不一致的,向沿海船舶經營人注冊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024第十一屆中國廣州國際海事貿易展覽會暨論壇(簡稱:廣州國際海事展 INMEX China)將于2024年11月27日-29日,在廣州琶洲·保利世貿博覽館1號館、2號館召開。
展會設郵輪產業展區、國際展區、船企展區、船用設備及先進材料展區、船舶通導展區、智能船舶及數字化轉型展區、海洋牧場展區、海洋裝備展區、海上風電展區,匯集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500多個品牌聯合參展,滿足觀眾參觀和采購需求。
同期召開多場主旨論壇,技術論壇、特色活動及觀摩活動,延伸參展效果,促進企業間交流與合作。
01 咨詢參展事宜
張鴻 先生:13543488104
羅俊 先生:13682262713
馮一鳴先生:13660129601
張華 先生:13380055431
譚志恒先生:13676290139
李桐珈女士:13687168210
朱舒 女士:13632256162
黃政亮先生:13719196700
盛鎮軍先生:13410782162
02 國內媒體及組團合作
吳女士:13825082260
黃女士:13272766487
微信號:auch55
03 國際媒體及組團合作
尹女士:18028059990
微信號:kidsexpo15
04 參觀參會咨詢
陳經理:18998463573
微信號:inmex66、inmex99